嘀嗒出行、哈啰出行攤上大事,遭監(jiān)管部門約談
作者:龔進輝
嘀嗒出行、哈啰出行攤上事了,遭到監(jiān)管部門的約談。昨天,交通運輸部對上述兩家公司進行提醒式約談。
嘀嗒出行、哈啰出行之所以被約談,起因是它們各自旗下的順風車平臺分別推出“附近訂單”、“附近乘客”功能,引起一定爭議,被外界質疑在變相開展網約車業(yè)務。
前不久,交通運輸部官方微信在回復一則網友提問時,再次重申順風車的四項合規(guī)要求:一是應以車主自身出行需求為前提、事先發(fā)布出行信息;二是由出行線路相同的人選擇合乘車輛;三是不以盈利為目的,分攤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費互助;四是每車每日合乘次數應有一定限制。
不過,無論是“附近訂單”還是“附近乘客”,盡管可以帶來更加活躍的平臺訂單,卻明確違反順風車第一條要求,給黑車提供可乘之機,帶來潛在安全隱患。對此,嘀嗒出行回應稱,車主自身的順路出行需求分為兩種,一種是常用起終點需求,如上下班,另一種是臨時起終點需求,如外出談合作。
而嘀嗒出行平臺上的“附近訂單”,是基于車主自身出行需求為前提的順路出行訂單,是臨時起終點車主匹配順路乘客并最終由乘客車主雙向確認的快捷操作方式。乍看之下,嘀嗒出行說得沒毛病,“附近訂單”的確可以為合乘雙方提供更靈活的選擇,但也會帶來新的監(jiān)管挑戰(zhàn)。
目前來看,這種有益的探索并未得到監(jiān)管部門的認可,才會對嘀嗒出行、哈啰出行進行提醒式約談。提醒指出,嘀嗒出行、哈啰出行等順風車平臺存在部分問題,主要是“附近訂單”功能偏離順風車本質,涉嫌以順風車名義從事非法網約車業(yè)務,用戶頭像顯示性別、開展長途城際服務等方面存在安全風險隱患。
提醒要求,平臺公司要高度重視,認真落實企業(yè)主體責任,依法依規(guī)開展經營;立行立改,修正順風車產品,不得以順風車名義提供非法網約車服務,切實消除安全風險隱患;舉一反三,堅守順風車本質,采取有力措施確保順風車規(guī)范運行,更好地滿足群眾出行需求。
嘀嗒出行、哈啰出行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嚴格按照本次提醒式約談要求,對照問題盡快整改,依法依規(guī)開展經營,消除安全風險隱患,確保產品符合順風車要求。
過去的行業(yè)經歷表明,以順風車之名行非法運營之實必然會導致系統(tǒng)性安全風險,這是監(jiān)管部門所不允許的。這也就解釋了為何嘀嗒出行、哈啰出行剛冒出苗頭,就遭到監(jiān)管部門約談,整改勢在必行,使產品真正符合順風車要求,才能讓用戶放心乘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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