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終于點名建加氫站了
5月31日,交通運輸部等十三部門印發(fā)《交通運輸大規(guī)模設備更新行動方案》的通知。
通知規(guī)定,立足各地交通運輸發(fā)展實際和能源資源稟賦,實施城市公交車電動化替代、老舊營運柴油貨車淘汰更新、老舊營運船舶報廢更新、老舊機車淘汰更新、郵政快遞老舊設備替代、物流設施設備更新改造、標準提升七大行動。
其中在“老舊營運柴油貨車淘汰更新行動”中,提出“有序推廣新能源營運貨車”,鼓勵各地結合道路貨運行業(yè)發(fā)展特點、區(qū)域產業(yè)環(huán)境和新能源供應能力,推動新能源營運貨車在城市物流配送、港口集疏運、干線物流等場景應用。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因地制宜研究出臺新能源營運貨車的通行路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等政策,積極探索車電分離等商業(yè)模式。科學布局、適度超前建設公路沿線新能源車輛配套基礎設施,探索超充站、換電站、加氫站等建設。
這是時隔多年后,國家部委再次點名加氫站建設。
此前在2019年全國兩會上,根據與會代表、委員的建議,《201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執(zhí)行情況與201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里,將加氫站建設的內容增補了進去。
其后,國家部委文件里,鮮有出現加氫站建設有關內容。
唯一查詢到的一次,是2022年12月15日由國務院辦公廳發(fā)布的《“十四五”現代物流發(fā)展規(guī)劃》,出現了加氫站建設內容——加強貨運車輛適用的充電樁、加氫站及內河船舶適用的岸電設施、液化天然氣(LNG)加注站等配套布局建設,加快新能源、符合國六排放標準等貨運車輛在現代物流特別是城市配送領域應用,促進新能源叉車在倉儲領域應用。
此后,在部委發(fā)布的其他政策文件里,再也沒有建加氫站方面的信息。
氫燃料電池技術,作為道路交通應用的一項新技術,主管部門交通運輸部的態(tài)度尤其重要。
而香橙會研究院跟蹤下來,交通運輸部對氫燃料電池的態(tài)度,一直是以鼓勵開展氫燃料電池汽車應用試點為主。
在2022年1月份交通運輸部發(fā)布的《綠色交通“十四五”發(fā)展規(guī)劃》里,在“加快新能源和清潔能源運輸裝備推廣應用”部分,涉及氫燃料電池的表述只有一句話:“鼓勵開展氫燃料電池汽車試點應用。
這個措辭,基本上代表了交通運輸部文件的主流意見。
兩年后的在2022年6月份,交通部等部門發(fā)布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fā)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里,關于氫燃料電池的表述,延續(xù)的是同一措辭——“依托交通強國建設試點,有序開展純電動、氫燃料電池、可再生合成燃料車輛、船舶的試點”。
這一次,交通運輸部的態(tài)度有些不一樣,首次提加氫站建設。并”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因地制宜研究出臺新能源營運貨車的通行路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等政策,積極探索車電分離等商業(yè)模式“。
當前,氫燃料電池汽車在城市群示范應用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打通城市群之間及周邊城市的互聯互通的氫能高速公路建設。一些省份提出免除燃料電池汽車高速公路通行費;一些省份解除氫燃料電池汽車限行的通行路權等。
行業(yè)反應最多、最普遍的,還是加氫站建設滯后問題(參考鏈接氫燃料電池莫干山會議共識)。交通運輸部顯然是意識到了這個問題。
有理由相信,經過一段時間的試點示范后,國家交通部門對氫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有了進一步的認識,支持態(tài)度多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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